招标信息

高空气象探测系统调校线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公告

2025-01-24
一、招标条件

高空气象探测系统调校线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空气象探测系统调校线建设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概况:该项目包含传感器标校处理车间自动化改建、调校线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该项目为合同项下的交钥匙工程,以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加工设备、检测仪器需求为基础,兼顾后续产品升级。建设方按照项目需求,结合整个调校线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生产陪产,最终交付能够实现传感器标校处理车间自动稳定运行、节拍满足工艺要求、加工产品合格的交钥匙工程。传感器自动标校处理车间拟建设为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柔性化的生产线。

2.4招标范围:项目采购中的全部设备和软件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1个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页、销售产品内容、合同签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最近半年的缴税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提供依法缴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资料复印件;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1月24日下午17:30至2025年2月8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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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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