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西分公司华能北部湾(广西)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预招标公告
2025-01-24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西分公司华能北部湾(广西)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北部湾(广西)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预招标方式,若本项目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中标单位未取得招标人的进场开工通知,则不执行该预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2 标段划分: 华能广西分公司华能北部湾(广西)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预招标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2.4 服 务 期: 12个月,最终以服务单位在工程项目实际服务期限为准
2.5 招标范围:根据各项目建设需求租赁车辆,车型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用车前协商确定,租赁时间按项目实际需要,按每月租赁费用单价据实结算,费用按季度支付,租车带司机(5年以上驾龄,有山地驾驶经验),司机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司机随车一同调配。3.0排量以下(但不得低于2.0)的四驱车辆,车辆生产日期需保证2020年及以后,公里数10万以内,适应山地地形,满足全天候爬山爬坡能力需求,车况优良,按规定定期进行车辆年检,现在年检有效期内,须提供年检记录。所有车辆需有安全可靠的越野轮胎,备胎也必须安全可靠。其他要求:租车带司机(5年以上驾龄,有山地驾驶经验),司机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司机随车一同调配。租赁方式:根据各项目建设需求租赁车辆,车型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用车前协商确定,租赁时间按项目实际需要,按每月租赁费用单价据实结算,费用按季度支付。租赁数量: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分项目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租赁用车说明:采购方租赁车辆用于项目现场建设,车辆自身问题及日常维修保养等,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报价时适当考虑将该部分日常维保费予以考虑,车辆维保期间应安排另一台原租赁车型或者同级别越野车顶替,确保不影响现场用车。招标人可协助配合处理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的小缺陷等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其他要求:司机5年及以上驾龄,有山地驾驶经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08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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