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2025年度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5年度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运营及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HTZB2025ZC009。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其他运营服务 |
1项 |
200000 |
4000 |
4(1)①本次采购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若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谈判文件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资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在(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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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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