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鄂西北分公司2024年12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钢结构专业工程施工劳务合作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1-24
1.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已承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项目,授权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鄂西北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鄂西北分公司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鄂西北分公司2024年12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钢结构专业工程施工劳务合作项目(第二次)

工程地点:荆门钟祥胡集

施工范围:钢结构专业工程劳务施工(具体以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一期(生产厂房、生产仓库、办公楼、渗滤液池、压滤车间)、二期(生产厂房)钢结构工程相关的钢梁、钢柱、钢檩条、钢支撑、通风天窗底座钢梁、钢结构屋面、钢结构钢板、钢结构楼板、金属栏杆、钢支撑铝板雨棚、成品伸缩雨棚、屋面天沟、檐沟等项目劳务施工作业(不包含钢结构防火涂料相关工作内容)以及材料加工区标准化施工、场内外运输工作、成品保护及养护、功能性检测、验收、整改、整理归档相应的工程资料及与发包人结算等与钢结构工程等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以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所需的钢梁、钢柱、钢檩条、钢支撑、钢结构屋面、钢结构楼板、金属栏杆、钢支撑铝板雨棚、成品伸缩雨棚、屋面天沟、檐沟、钢结构钢板等主材由甲方统一限量供应(甲供材料明细详见第四章《甲供材料一览表》)。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1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为湖北交投集团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湖北交投集团或采购人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选)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 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采购人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采购人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采购人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2)与其他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采购人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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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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