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10KW激光焊接平台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KW激光焊接平台(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XW

2.2    项目名称:10KW激光焊接平台(第二次)

2.3 项目概况:无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根据项目需要,采购10kW激光焊接平台一套。具体 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10kW激光焊接平台项目采购要求书》。

2.5 交货地点: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现场。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平台安装调试及验收。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要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3年审计报告,近3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 意见,且净利润1年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  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 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军内单位的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其承担过的激光焊接平台设计或制造  相关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合同复印件与验收证明材料,所涉及的服务范围至少包含 激光焊接平台设计或制造。其中,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名称、服务范围、甲乙  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验收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对应合同验收通过及验收时间, 并由甲方签字或者盖章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无。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

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不 适 用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KW激光焊接平台(第 二次)标段1: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 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2025年01月24日17时00分—2025年0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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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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