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智慧风电场视频孪生系统招标公告
2025-01-24本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智慧风电场视频孪生系统 项目已由 审批 机构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智慧风电场视频孪生系统
项目地点:江苏新能新洋风电场(盐城市射阳县新洋农场)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智慧风电场视频孪生系统所需监控系统优化升级全部所需硬件和材料提供、江苏新能新洋风电场视频孪生系统建设,功能包括:全场风机外观、五台指定风机(S18、S19、S27、S37、S38)机舱内设备、塔筒一层操作平台的监控和展示(全场风机外观监控硬件设备已由招标人安装,投标人仅需将这部分视频监控接入视频孪生系统并进行相关功能开发),及相应的三维实景融合和三维可视化,并在此基础上开发相应业务功能,需要实现全场综合态势一张图展示、风电场远程巡检、车辆识别和预警、火光识别报警、风机叶片变形报警、设备运行状态展示及安全报警、人员管理报警等功能模块。编制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提供系统使用指南和相关培训,并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维护及技术支持。发表省级或以上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2项,以上所有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硬件改造升级、软件开发、系统部署,并提供技术资料。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科技成果申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2 投标人应具备视频孪生、数字孪生、三维可视化、三维视频融合等与视频图像以及时空感知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和国家官网查询的截图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查询截图)。
2.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类似视频孪生、三维可视化、三维视频融合等相关的三维数字孪生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4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研发团队;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个同类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验,持有中级及以上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PMP证书等。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工作证明、身份证(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2.5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且中标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24日08时30分至2025年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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