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联通奎屯市分公司IT服务建设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41.1 项目概况
1.1.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网络信息安全密码服务、设备,具体包括:1、云平台侧(①国密门禁系统1套、②、视频监控数据安全与防护系统1套、③服务器密码机1台、④签名验签与时间戳二合一服务器1台、⑤服务器证书7张、⑥数字证书服务(含智能密码钥匙)100套、⑦文件加密机10套、⑧负载均衡2套);2、云租户侧(①VPN综合安全网关1台、②云服务器密码机(32虚机)1台、③签名验签与时间戳二合一服务器1台、④密码设计咨询服务1项、⑤密码应用改造服务1项、⑥网络改造服务1项)等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采购预算:1076837.54元(不含增值税);
1.1.3※交付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交付,28个日历日向招标人交付合格的密码测评报告;
1.1.4交付地点:奎屯市;
1.1.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6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2 本次采购不划分标包,份额100%。
1.3 ※设置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投标总价合计<969153.79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4项目类型:货物;
1.5项目属性:单项招标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有代理产品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授权函中须体现代理产品的产品名称及型号(产品名称及型号必填,如确无具体型号则填写“/”)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②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对项目进行转包及分包。
(6)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或奎屯市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4日19时00分至2025年2月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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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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