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医院暖通空调冷热源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1-25项目编号:JXT
项目名称:萍乡市人民医院暖通空调冷热源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9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389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萍购2024F001302041 |
萍乡市人民医院_基本运转支出 |
10 |
年 |
1389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2本项目需满足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赣管字【2021】18号)中对节能服务公司相关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从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并有项目案例;合同节水只要求从事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相关研究、技术服务并有项目案例);4.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节能服务;5.具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0:00 至 2025年02月08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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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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