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医院医用液氧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24项目编号:SG
项目名称:韶关市中医院医用液氧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纯度 |
规格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吨) |
1 |
医用氧(液氧) |
≥99.5% |
储罐 |
吨 |
1655元/吨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如属于自主运输的,供应商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如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6)供应商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制造商),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 至 2025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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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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