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个人养老金业务推广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5-01-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

项目名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个人养老金业务推广项目(第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200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成功开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成功开户并实现缴存均为人民币120元(含税)/户

采购需求: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个人养老金业务推广项目1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续签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打印的企业基本资料(须包含股东信息、成员信息)证明或投标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4.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廉洁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6.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披露情况》(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7.提供《投标人关于公正性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8.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禁用名单(由招标人提供资料);

9.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1 月 24 日至2025年 2 月 12 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 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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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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