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校内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5预算金额:667.7465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最低人数配置要求不少于95人,原则上为1人1岗,低于此数量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物业服务主要包含两个区域。
1.1清华大学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总建筑面积:312179.60平方米,总住户数:5215户,不包括校内照澜院、普吉院、胜因院、新林院、1区、5区及西院等平房住宅区。社区均非封闭小区,应居民要求后续有可能将现有社区出入口全部打开,具体以采购人或业主实际要求为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客户接待服务、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③入户维修、④消防工作配合、⑤环境卫生保洁服务、⑥公共秩序维护、⑦装饰装修管理、⑧专职服务(入住及退房管理)、⑨15、16宿舍除上述服务范围之外的日常监管服务等项目。
1.2清华大学6公寓物业管理服务,建筑面积2820平方米。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客户接待服务、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③巡查协调、④消防工作配合、⑤环境卫生的服务、⑥安防秩序管理、⑦入住及退房管理等项目。
2)服务地点:清华大学校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在预算可保障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前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原价原标准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总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如协商不一致可不续签合同,但需提前90天通知对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3)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包号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递交投标文件;
(5)为本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至 2025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2: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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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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