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诚通天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4

湖南诚通天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诚通天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湖南诚通天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岳阳基地需求量约13000吨,怀化基地需求量约10000吨。具体供货范围、数量和技术规格及相关服务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时间:

岳阳基地:每周五对供应商通知下一周发货计划,供应商根据计划安排发货。

怀化基地:按需到货,提前一天对供应商通知发货计划,供应商根据计划安排发货。

2.3 交货地点:岳阳基地(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怀化基地(怀化市中方县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站)。

2.4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日起一年。

2.5 本项目计划分两个包:

包号

设备(材料)名称

各基地

数量及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包一

液体聚合氯化铝

岳阳基地

约13000吨

每周五对供应商通知下一周发货计划,供应商根据计划安排发货。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

包二

液体聚合氯化铝

怀化基地

约10000吨

按需到货,提前一天对供应商通知发货计划,供应商根据计划安排发货。

怀化市中方县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站

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投包一和包二两个包。

中标原则:

①岳阳基地液体聚合氯化铝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由招标人选取前两名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合同签订供货数量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价格确定。

②怀化基地液体聚合氯化铝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由招标人选取前两名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合同签订供货数量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价格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澳门、台湾之外的省、直辖市及地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格投标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证明,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供货能力需求的流动资金;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至少完成3个合同金额五十万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须提供对应的销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盖章视同无效);

3.1.4 信誉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证明复印件,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有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选择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本合同业务不得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4日到2025年2月8日报名

4.2 招标文件费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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