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晃山梓矿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晶石产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1-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山梓矿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晶石产业综合开发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达信禾(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商引资(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达信禾(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晃山梓矿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晶石产业综合开发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晃县贡溪乡鲍溪重晶石矿区和新晃县前锋工业园区;

2.3 项目基本情况:新晃山梓矿业科技有限公司重晶石产业综合开发项目,原矿石生产基地位于新晃县贡溪乡碧林村、四路村鲍溪重晶石矿区,重晶石产品深加工、精加工位于新晃县前锋工业园区,现代田园综合体项目位于芷江县公坪镇高庄村、桐树溪村(含水上乐园、水产养殖、亲子体验活动、研学教育基地、医养康养基地),项目工期2年,具体建设矿产开采区(规划用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71500平方米,计容面积137900平方米)、前锋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0亩,总建筑面积95900 ㎡(计容面积160000㎡)、现代田园综合体土地流转租地15000亩,建成现代田园综合体项目(含水上乐园、水产养殖、亲子体验活动、研学教育基地、医养康养基地;

2.4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180日历天;施工工期:5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阶段服务、施工及完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专业之间的统筹性设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建造工作, 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和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要求, 满足招标人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 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相应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1.3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

3.1.4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1.5 信誉要求:(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及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1.9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牵头人必须为项目施工方。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3)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获取文件即可,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签名及盖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  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信息为准,过期提交的资料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扫描件或复印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1月30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售价:1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及地点:2025年2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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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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