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26

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59-ZB-25011229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吕梁市 文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C159-ZB-250112291  )已由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审批,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2016年10月28日,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晋能科技”)与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睿基”)签订《光伏组件采购合同》,约定向其提供光伏组件,合同总价5600万元。同日,晋能科技与休宁县商山晋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休宁光伏”)、黄山睿基签订了《抵押合同》,休宁光伏以委托黄山睿基采购的20MW光伏组件作为抵押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并于2017年1月9日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合同签订后,晋能科技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但黄山睿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截止目前,晋能科技对黄山睿基的债权金额剩余5,364.245452万元(其中货款本金3,582.140871万元、诉讼相关费用59.01415万元、违约金及资金占用费1,723.090431万元)。现通过招标选择第三方机构全风险代理案件,收回欠付货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及诉讼相关费用。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

标段(包)内容:

通过合法途径完成执行阶段代理,收回欠付货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及诉讼相关费用。

服务范围:全风险代理服务。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文水县经济开发区1号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内完成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有协同区域律师协助的能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协议书。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5投标人在“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近3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不得有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信息及行业处分记录且不得有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情况。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年度考核结果。附平台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6 18:00至2025-2-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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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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