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直流蓄电池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6本招标项目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直流蓄电池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直流蓄电池为GFMJ-1500H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容量为1500AH,2013年投入运行,至今已运行11年,需进行升级改造。
2.2招标范围: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直流蓄电池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将4号机组第一组、第二组蓄电池由1500AH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更换升级为1500AH阀控铅酸蓄电池;每组蓄电池增加一套在线监测管理系统。本项目土建及防火施工,旧设备的拆除、运输及新设备的安装及接线、调试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货,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实施需结合机组检修进行,4号机组直流蓄电池改造应在具备条件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具备条件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三种资质条件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2022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500Ah及以上直流蓄电池安装或改造并已投运满1年的合同业绩2份(其中至少1份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1500Ah及以上直流蓄电池改造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用户证明须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已满1年。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6 00:00 至 2025-02-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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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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