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一体业务土建外电施工服务(第二批10个地市)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26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一体业务土建外电施工服务(第二批10个地市)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一体业务土建外电施工服务(第二批10个地市)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BXT-2025-1007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一体业务土建外电施工服务(第二批10个地市)采购招标项目,具体详见相关施工服务模块工作内容要求。预估规模为5784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9% 。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总部如另有要求,按总部要求执行) ;前期集采份额未执行完毕的继续执行原合同,份额执行完毕后执行新的采购结果。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具体详见本章1.2条。

1.2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1.2.1标段1宜昌、襄阳、孝感、黄石、鄂州、江汉、天门招标范围为:

序号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实施地域

备注

1

第一名

26.6%

756

宜昌1(枝江、城区)、孝感(安陆、云梦、孝昌)

2

第二名

25.2%

715

宜昌2(宜都、五峰、长阳)、襄阳(枣阳、谷城)

3

第三名

24.6%

700

宜昌3(夷陵、秭归)、江汉、天门

4

第四名

23.6%

672

宜昌4(远安、当阳、兴山)、鄂州、黄石(现业区)

合计

100%

2843

/

1.2.2标段2武汉招标范围为:

序号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实施地域

备注

1

第一名

55.3%

802

武汉1(东西湖区、江硚(江汉,硚口)、江岸、黄陂、长新(新洲))

2

第二名

44.7%

648

武汉2(高新区)

合计

100%

1450

/

1.2.3标段3恩施、荆州招标范围为:

序号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实施地域

备注

1

第一名

56.5%

842

恩施1(恩施,宣恩,来凤,鹤峰)、荆州(江陵县、监利市、洪湖市)

2

第二名

43.5%

649

恩施2(利川,建始,巴东,咸丰)

合计

100%

1491

/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最多限中2个标段。

1.3计划工期:收到施工业务订单后,40天内(含塔基浇筑项目)/15天内(不含塔基浇筑项目)完成单个站点施工工作。

1.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100%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及违法分包。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3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监会/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2.5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6 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2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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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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