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水厂炼油水务车间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无动力除臭设施\900m3/h非甲烷总烃≤60mg/m3;硫化氢≤5mg/m3;苯≤1mg/m3;甲苯≤10mg/m3;二甲苯≤10mg/m3招标公告
2025-01-25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水厂炼油水务车间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无动力除臭设施900m3/h 非甲烷总烃≤60mg/m3;硫化氢≤5mg/m3;苯≤1mg/m3;甲苯≤10mg/m3;二甲苯≤10mg/m3(招标编号:NWZ250214-5509-06091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无动力除臭设施900m3/h 非甲烷总烃≤60mg/m3;硫化氢≤5mg/m3;苯≤1mg/m3;甲苯≤10mg/m3;二甲苯≤10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水厂炼油水务车间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无动力除臭设施900m3/h 非甲烷总烃≤60mg/m3;硫化氢≤5mg/m3;苯≤1mg/m3;甲苯≤10mg/m3;二甲苯≤10mg/m3 | 2.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需根据请购文件中技术要求的业绩,提供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之后投入运行的业绩),石油化工装置污水集输处理系统处中处理量100m3/h 以上规模的、采用无动力吸附应用投运业绩3项,且稳定运行1 年以上,所有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同时需提供技术协议原件或复印件、用户使用良好证明(用户签字或盖章,同时须体现出设备投运时间及用户有效联系方式)。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3.1.5 其他要求。
(1)特种吸附材料运行最大阻损≤1000Pa。如果吸附材料是活性炭,还需满足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活性炭吸附法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的活性炭碘值不得低于1100mg/g”的要求。投标厂家吸附材料若采用活性炭,需提供活性炭碘值不得低于1100mg/g、四氯化碳吸附率不得低于50%、比表面积不得低于1000m2/g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报告;若填料为非活性炭,投标单位需提供使用填料的具体成分组成及检验标准、详细计算说明及相关技术方案供评审,如若提供不了以上材料或经评审后方案不可行视为无效。(2)投标人须承诺:买方在设备入厂时会对填料进行检验,若填料不符合要求,投标厂家需进行免费更换并支付相关检测费用。(3)投标人须承诺:”本次供货的尾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排放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每m3(HJ38-2017);苯≤1mg每m3(HJ584-2010);甲苯≤10mg每m3(HJ584-2010);二甲苯≤10mg每m3(HJ584-2010));臭气≤1500(DB323151-2016),若填料更换周期内排放不达标,需进行免费更换填料。买方在设备投用达到该指标后按合同向卖方付款,否则不予支付”,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4)投标人须承诺全面响应附件扬子石化炼油水务污水预处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无动力废气处理设施请购文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月25日22时0分 至 2025年2月8日2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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