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B标段项目墩柱钢模板竞谈采购谈判公告二次

2025-01-26
1.竞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委基础〔2020〕143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川藏铁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出资的投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竞谈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B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汪布中桥、塔如1号中桥、塔如2号大桥墩柱钢模板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谈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位于四川省及西藏自治区境内;线路东起雅安市,向西经天全、泸定、康定、雅江、巴塘后跨过金沙江进入西藏自治区境内,尔后经贡觉、昌都、波密至林芝,与在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林芝站接轨;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新建正线长度1011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200公里每小时,项目总投资3198亿元。

CZXZZQ-14B标段: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起止里程D3K789+192.34~D2K809+000,正线长度20.8Km。其中:路基0.484km,区间土石方5.5万方;桥梁7座共计10765.67 m(特大桥4座,大桥1座,中桥2座),;隧道3.4座共计9546米(双线隧道3.4座);双线制架箱梁328孔;无砟道床41.6km。签订合同额255853万元,合同工期:2021年12月-2032年11月,共计131个月。

2.2采购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附表1。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竞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竞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竞谈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具有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供应商年生产供应能力不小于8000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需配备满足钢模板生产相关生产、实验设备并提供相关设备明细表等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①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2021年后注册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③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正规原材料进货渠道(原材料必须采用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的生产厂商的国标产品)。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地铁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④供应商不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范围内。⑤供应商不得在因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⑥供应商不得在因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⑦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其它:①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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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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