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八师石河子市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区绿化灌溉工程(二期)立式管道离心泵、卧式单级离心泵采招标公告

2025-01-26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市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区绿化灌溉工程(二期)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发【2023】50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部片区(西至东八路,东至双拥路,南至天山路,北至玛河公园)及西部片区(西至西四路,东至东二路,南至北疆铁路,北至天山路)

3.工程规模:工程规模为小(1)型,等别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沉砂池、加压泵站、输水管道的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8004002250038001001

第八师石河子市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区绿化灌溉工程(二期)立式管道离心泵、卧式单级离心泵采购

第八师石河子市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区绿化灌溉工程(二期)立式管道离心泵、卧式单级离心泵采购(具体以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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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合法有效的授权)。2、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至2023年);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需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发布公告之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满足一年的,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4、投标人业绩: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承接并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或盖章页及供货范围)。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0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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