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通州区职工自费补充保险第三方经办项目采购公告

2025-01-26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职工自费补充保险第三方经办项目

预算金额:347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固定费率报价,第三方管理费费率限价为3.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费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保险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合作期内,因考核不合格、金融监管部门处罚等因素,导致该项目协议履行发生重大变化的,或服务期限内因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取消的,终止合作协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当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参加本次自费补充保险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同一保险总公司仅能授权其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4.4、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5.5、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6、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提供)(格式详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按照(财库( 2020 )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可能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同一保险集团下的不同保险公司不可作为非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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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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