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场地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1-2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250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250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元) |
服务要求 |
服务 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单位场地绿化项目(第二次) |
802505.00 |
某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某单位场地进行绿化 |
广东韶关、河源,福建龙岩 |
自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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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七)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至 2025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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