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供电公司2025年生产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框架招标公告
2025-01-2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
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2025 年生产工程可研设
计一体化框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2025 年生产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框架招标 2.2 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包干率) |
框架家数 |
1 |
变电一次、二次、输电、调度自动化、安防类(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 |
4 |
2 |
变电一次、二次、输电、调度自动化、安防类(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 |
5 |
3 |
通信类、电源、遥视、通信光缆类 (22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 |
1 |
4 |
配电类(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 |
6 |
5 |
消防类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 |
1 |
6 |
土建类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00% |
1 |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的个数>框架入围家数,且同时满足法定开标个数要求时,即可启动后续程序。
2.本次采购实行包干率的报价方式:投标人只能提报一个折扣比例,如提报多个不同折扣比例,则视为多个报价,否决其投标。折扣比例作为价格分计算的依据。
3.报价方式的说明:投标人通过自行测算,并考虑完成项目目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参照预估金额进行包干率报价。包干率为 0~100%之间的百分数(保留 2 位小数,如 92.8 8%)。如下浮 5%,则报价为 95%。
4.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是招标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协议期限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标段号 |
估算金额(万元) |
1 |
500 |
2 |
300 |
3 |
100 |
4 |
400 |
5 |
15 |
6 |
40 |
5.结算方式:
一)生产技改工程、应急技改工程
(1)项目设计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 版),如颁布新规定,则执行最新规定。
(2)生产技改工程、应急技改工程按照公司下发《关于印发生产工程管理体系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电生[2020]84 号)要求,非一体化项目可研编制费结算值按照批复文件中前期工作费的 70%计列。一体化项目按照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技改大修项目节约集约管理的通知》(内电生[2023]148 号)文件要求可研初设一体化项目由设计单位负责可研编制与后续勘察设计工作,不单独支付可研编制费,按设计费标准,与设计费一笔支付。
(3)设计费结算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结算设计费费率依据《2020 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中设计费费率取定表执行,设计费计费基数按照审计结算审定的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计列。
二)10kV 及以下生产配网技改工程
(1)项目设计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 版),如颁布新规定,则执行最新规定。
(2)10kV 及以下生产配网技改工程按照公司下发《关于印发生产工程管理体系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电生[2020]84 号)要求,非一体化项目可研编制费结算值按照批复文件中前期工作费的 70%计列。一体化项目按照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技改大修项目节约集约管理的通知》(内电生[2023]148 号)文件要求可研初设一体化项目由设计单位负责可研编制与后续勘察设计工作,不单独支付可研编制费,按设计费标准,与设计费一笔支付。
(3)设计费结算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结算设计费费率依据《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 版)中设计费费率取定表执行,设计费计费基数按照审计结算审定的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计列。
三)生产大修、生产中小修
(1)项目设计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 版),如颁布新规定,则执行最新规定。
(2)设计费结算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结算设计费费率依据《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 版)中设计费费率取定表执行,设计费计费基数按照审计结算审定的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计列。
6.分配原则:
标段 1:原则上按照项目估算第一名占 30%,第二名占 27%,第三名占 23%,第四名占20%。
标段 2:原则上按照项目估算第一名占 25%,第二名占 22%,第三名占 20%,第四名占18%,第五名占 15%。
标段 3、5、6:综合评审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后备供应商,当协议供应商因故无法履约时,及时启动后备供应商,保证履约连续性、及时性。
标段 4:原则上按照项目估算第一名集宁供电公司、察哈尔供电公司;第二名四子王旗供电公司、中旗供电公司;第三名化德供电公司、商都供电公司;第四名卓资供电公司、后旗供电公司;第五名前旗供电公司、凉城供电公司;第六名丰镇供电公司、兴和供电公司; 根据服务质量项目单位有权进行分配比例动态调整,框架入围单位严重违约时,项目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7.限中规则:不限中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审计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
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 1: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③中标(成交)公示查询路径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
标段 2:
1.投标人须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③中标(成交)公示查询路径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
标段 3:
1.投标人须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通信类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③中标(成交)公示查询路径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
标段 4:
1.投标人须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配电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③中标(成交)公示查询路径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
标段 5: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消防工程设计业绩(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③中标(成交)公示查询路径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
标段 6:
1.投标人须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土建类设计业绩(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③中标(成交)公示查询路径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5 年 0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0 日下午 17:00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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