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智慧社会建设中心数字校园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87,13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绥德县智慧社会建设中心数字校园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87,13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87,13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绥德县智慧社会建设中心数字校园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87,130.00 | 2,487,13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智慧社会建设中心数字校园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智慧社会建设中心数字校园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或2024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商业信用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及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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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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