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乌热电脱硝运营部2025年04月-2026年03月尿素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26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乌热电脱硝运营部2025年04月-2026年03月尿素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八道湾水区工业园B区乌鲁木齐热电厂

2.2 项目规模:2×33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04月-2026年03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非金属材料-2025年04月-2026年03月尿素采购(CHDTDZ008/18-QT-13701):2025年04月-2026年03月尿素采购,乌鲁木齐分公司乌热电运营部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脱硝尿素采购,约2600t,总氮 ≥46.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非金属材料-2025年04月-2026年03月尿素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近三年供货业绩。

8.投标人需提供运输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及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 月1 日至今)应具3项火电机组同类供货的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10.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1-26 16:202025-02-10 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