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钢闸门制作及卷扬启闭机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2025-01-26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已由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4〕3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清污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南官河入江口口岸闸。
2.2项目概况:
南官河闸站工程作为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的主要项目之一,重点解决泰州通南高沙土区排涝标准不达标、城市内涝风险大的问题,提升我市通南地区引排能力,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拆除现状口岸闸,原址新建闸站。节制闸总净宽21米,共3孔,每孔净宽7米;泵站双向运行,选用5台开敞式立式轴流泵,单机设计流量20m3/s,总引排流量100m3/s,单机功率1400kw,总装机功率7000kW。2、拆除现状交通桥,原址重建交通桥1座,桥长 76m,跨度为20m+28m+28m,桥面总宽10m。3、建设生产及值班用房2570m2。4、配套建设上下游清污机桥、上下游引河,赔建水文及生态环境监测设施等。5、对口岸船闸上下游河坡、导航墙、巡视道路等设施进行维修加固。
南官河闸站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长江侧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潮)水位设计,300年一遇洪(潮)水 位校核。内河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闸站工程站身、闸室和防渗范围内的翼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 为2级,其他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4级。 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25g,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约4.2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
1、长江侧清污机桥回转式清污机
(1)回转式清污机
HQN-4.8m×10.6m(孔宽×孔高)回转式清污机8台套;及其相应的支铰(含支铰预埋件)、锁定(如有)等;清污机对应的8孔栅槽预埋件。
(2)皮带输送机
SPW-1.0m皮带输送机1台套。皮带输送机水平段约为49m,爬坡段水平长度约为8m,爬坡角度约为17.5°。
(3)控制柜
清污机、皮带输送机的现场控制设备;
2、内河侧清污机桥回转式清污机
(1)回转式清污机
HQN-4.8m×9.5m(孔宽×孔高)回转式清污机8台套;及其相应的支铰(含支铰预埋件)、锁定(如有)等;清污机对应的8孔栅槽预埋件。
(2)皮带输送机
SPW-1.0m皮带输送机1台套。皮带输送机水平段约为49m,爬坡段水平长度约为8m,爬坡角度约为17.5°。
(3)控制柜
清污机、皮带输送机的现场控制设备;
3、回转式清污机及皮带输送机所需的备品备件和规定的专用拆装工具或设备。
4、任何在上述各项目中未列上,但又是保证清污机及皮带输送机安全、正常运行和维护、检修所必需的设备、元器件,均含在招标范围内。
承包人负责上述设备及所需的预埋件的设计、厂内制造、检验、防腐、出厂验收、保险、包装、运至发包人指定交货地点、指定地点的拼装(若清污机分节,承包人应承担现场拼装,现场拼接处应满足防腐要求)、现场检验、交货及指导安装调试、安装检验、现场试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等全部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及技术要求。
2.3.2对应投资金额:671.8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026年3月30日前具备交货条件(埋件提供进度应符合土建施工要求),具体交货时间由发包人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按38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是清污机生产制造厂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以来,生产制造过单孔净宽4.0米以上回转式清污机,且通过完工验收超过一年的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买方或使用运行管理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6)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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