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系统配套工程详细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1-26
1.招标条件

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炼油装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42号)及《关于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芳烃联合装置和系统配套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系统配套工程详细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228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761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626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系统配套工程【改扩建公用工程(系统工艺管网、给排水设施、热工系统、供电、电信等,其中蒸汽管道设计温度475℃、设计压力4.4MPa),罐区改造工程,新建火炬设施的配套工程、高盐水回用处理设施工程、储罐工程等】的详细工程设计(含竣工图编制)、数字化交付、设备采购以及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和生产试车等阶段的相关技术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及以上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天然气化工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化工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天然气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7名主要专业(工艺(化工)、储运(化工)、设备、电气、仪表(自控)、结构、给水排水各1名)设计专业负责人基本资格条件:

①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持有结构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②除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持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③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天然气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月26日 15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2月8日 15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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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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