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吴兴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兴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已由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湖州吴城数字能源有限公司,计划投资估价约100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由湖州吴城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主要在吴兴区建设虚拟电厂一套,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预测大模型、绿能交易中心、售电牌照、能源驾驶舱、能源管理器、智能电表、分布式光伏、储能设备、数据中心等,加快推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助力吴兴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190MW,全年预估发电量约2亿kWh;共享储能设施配置约35MWh储能电池预装舱,单个储能电池预装舱主要由储能电池模组及电池柜、电池管理系统(BMS)、暖通系统、消防系统、汇流柜、配电柜、40呎高柜集装箱及相关电气辅件组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招标范围:吴兴区建设虚拟电厂所涉及的软件开发、硬件设施设备(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预测大模型、绿能交易中心、售电牌照、能源驾驶舱、能源管理器、智能电表、分布式光伏、储能设备、数据中心等)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将按照实际的工程量划分多个单项工程或单批量工程,各单项工程或单批量工程将分别单独实施、验收、运维、结算、审计。其中:(1)分布式光伏与共享储能建设: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190MW,选用620Wp光伏组件,共享储能设施配置约35MWh储能电池预装舱。甲方按实际情况分批次建设,单批次项目独立开展采购、建设、并网、验收、审计、付款等流程。单批次项目实施,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且并网。(2)吴兴区虚拟电厂平台建设:完成虚拟电厂平台功能开发(功能列表详见功能开发清单)、售电资质代办理以及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平台稳定性与可靠性、平台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性、技术支持和升级持续性、)。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80个日历天内,保障平台顺利上线和部署,完成后由甲方初步验收,验收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间,乙方需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完善,连续试运行1个月正常无问题后由甲方组织进行最终验收。(3)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完成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确保数据机房的正常运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并满足当地电力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中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方可参加投标,并代表授权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投标产品(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其授权的经销商必须具有本项目投标产品(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取得授权即可)】。

3.3其他:

(1)本项目涉及软件开发、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内容,故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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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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