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消防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6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消防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预算总金额:748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总预算 (元) |
所属 行业 |
1-1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消防维修保养 服务 |
1年 |
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748200.00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无欠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如为被授权人签署投标文件的,还须提供被授权人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交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的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
(4)供应商需具有:①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需提供网页截图)。
②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8日
售价:300元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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