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石化炼油化工中控室大屏系统更新大屏幕显示系统招标公告

2025-01-2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茂名石化炼油化工中控室大屏系统更新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大屏幕显示系统LED 像素间距≤1.6mm 拼接屏 227.82平方米 1.000
2 大屏幕显示系统LED 像素间距≤1.6mm 拼接屏 356.4平方米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投大屏幕品牌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0日必须具有1份单项目同一安装空间LED像素点间距≤1.6mmCOB封装LED显示屏面积大于220平方米以上的供货业绩(技术标书内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并有法律效力的正规合同文本复印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及对应发票验证信息(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验证后的发票,导入投标文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茂名分公司炼油化工中控室大屏系统改造项目技术要求》,仅允许正偏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在产品安装、施工、后期维修服务等领域上具有良好的综合技术能力,具备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6)生产企业具备自主生产研发能力,具备完整的生产线,非OEM、贴牌、改标厂家,提供生产LED显示屏(COB技术)核心设备,包含校正设备、老化设备和组装设备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7)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要求的商务条款。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月27日17时38分 至 2025年2月10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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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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