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建行厦门市分行信用卡和个金直营外呼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72.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段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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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2025-2026年建行厦门市分行信用卡和个金直营外呼外包服务 |
信用卡外呼外包业务 |
信用卡一般分期(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外呼 |
700 |
100000.00 |
分期通 |
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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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分期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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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推介 |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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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活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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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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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分期用款提醒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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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金直营外呼外包业务 |
个金直营企业微信添加邀约 |
49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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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采购预算(万元) |
157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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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 |
1.投标人应为法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成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成立年限为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近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4.经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a.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b.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c.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
5.独立于建设银行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承诺 |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
6.不得损害招标人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承诺 |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
7.未处于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处于龙集采平台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否则投标无效。(此项由招标人通过龙集采平台查询即可,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 |
8.相关承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合法权益,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
9.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应提供一份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或电子税务局的查询页面。 |
10.未处于重大行政处罚期内的承诺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
1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应具备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批准或备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
12.类似项目服务实施案例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6大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提供过账单分期外呼外包服务、信用卡辅助营销类、呼叫中心业务或企业微信添加服务等类似项目的服务实施案例。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作内容、服务时间、双方盖章页),若提供无法辨认时间及合同内容的将认定为无效证明,即投标无效。 |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4.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时。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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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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