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海区无人机应用服务(二期)采购公告

2025-01-27
项目名称:南海区无人机应用服务(二期)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投标最高限价:¥8,290,400.00 元

2.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前端无人机基站及配套服务:包括无人机基站设备、无人机设备、高集成传感器、无人机双云台组件、无人机保险、无人机RTK服务。无人机挂载设备采购:包括喊话器、气体检测仪、4G增强模块。提供后端运营服务:包括无人机飞行调度服务、后台数据处理服务、线索流转系统服务、无人机及基站运维服务、无人机基站网络及电力供应服务、技术交流及培训。详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可引用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资质证明、业绩、荣誉证书、人员证书等资料。且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只允许有一家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在上述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12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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