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珠海港集团特定商誉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珠海港集团特定商誉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评估项目。
(二)招标内容:(1)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报告出具。(2)配合招标人完成年审会计师的访谈程序。(3)截止2024年12月31日,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商誉,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78,864,580.92元、106,463,358.45元。本次评估对象为:因收购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合并商誉涉及的与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评估范围为:长期资产及商誉。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评估报告出具之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的评估师事务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等相关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产评估师资格,工作年限需超过15年(按毕业证书时间计算),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发债企业商誉评估业绩(以审计报告出具时间计算业绩时间),且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需附合同协议书,应至少含合同主体、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评估报告关键页(应至少包含报告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
(4)总公司要有证券业务资格,总、分公司只能一方投标,需要以总公司名义出具报告。
(5)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元整,小写:¥210000.00元。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报价限价范围,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5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2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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