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15万吨/年烧碱装置及公辅工程整流系统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成套装置采购公告

2025-02-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项目名称: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15万吨/年烧碱装置及公辅工程整流系统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成套装置

交易项目序列号:     

预算金额(元):2300000.00(含税)

最高限价(元): 标包1:2300000.00(含税)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15万吨/年烧碱装置及公辅工程整流系统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成套装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9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章);(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资金、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人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资金、设备和技术能力(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含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相关资料;(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详见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书面承诺。(7)非设备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设备对应厂家对投标人的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2月6日 至2025年2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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