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5-2026年智能储物柜、无人仓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5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智能储物柜、无人仓储设备及相关配件。涉及的产品主要用于存储及发放智慧家庭装维人员安装材料,主要包含:看家摄像头、家庭网关、路由器、电视机顶盒、AC、AP、FTTR设备、智能门锁、网线、蝶形光缆、水晶头等。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
1.1.2供货周期:收到招标人(买方)订单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
1.1.3免费保修期:详见报价清单,起始时间为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
1.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本次招标技术指标要求;
1.1.5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本次招标技术指标要求
1.1.6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采购规模 (万元,不含税) | 交货地点 |
1 | 智能储物柜、无人仓储设备 | 800 | 江苏省内招标人任意指定地点 |
……
1.1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备注 |
1 | 第一名 | 65% | |
2 | 第二名 | 35% |
1.2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投标产品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智能储物柜(主控柜、辅助柜、回收柜、辅料柜-1、辅料柜-2)原厂唯一授权,且该原厂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自2022年3月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自2020年3月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自2020年3月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人须承诺定制化储物柜体和控制软件,满足场景应用需求,30天内完成适配江苏电信末梢无人柜管理系统;
2.3.3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备类似储物柜产品(含智能储物柜或无人仓储设备等)销售业绩,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如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清单、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合同对应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业绩金额认定以发票中涉及产品的累计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页时间为准(当合同封面日期与合同签章页日期不一致时,以合同签订页的日期为准,如合同签订页无日期,则以合同封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对应的订单及发票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订单对应的发票为准。以上每张发票均需提供真伪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或税务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4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2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