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南联长春分公司外航机供品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2-05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4年南联长春分公司外航机供品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8.42万元,现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外航机供品类物料,签订2年的框架合同。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参考品牌

采购数量

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含税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糖条

太古、明阳、玉堂

10000

0.38

3800

 

2

咖啡

雀巢、麦斯威尔、摩可那

6200

4.1

25420

 

3

3合1咖啡(1+2)

雀巢、麦斯威尔、摩可那

32500

8.6

279500

 

4

一次性纸杯(8安士)

星洁、山姆、妙洁

2000000

0.16

320000

 

5

袋泡绿茶

龙吟、立顿、贡牌

550000

0.2

110000

 

6

一次性手套

骏田、爱马斯、英科

40000

0.05

2000

 

7

婴儿食品(混合水果泥)

亨氏、嘉宝、光合星球

4800

11.2

53760

 

8

洗手液

蓝月亮、威露士、舒肤佳

2800

12

33600

 

9

湿纸巾

雅曼妮、心相印、维达

115000

0.11

12650

 

10

100抽擦手纸

霏羽、花麦、若禺

24000

6.305

151320

 

11

方餐巾纸

加佰妮、缘爱、馚宝

7500

1.98

14850

 

12

无标10克毛巾

151000

0.45

67950

 

13

无标20克毛巾

11000

0.85

9350

 

合计

10842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外航机供品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南航长春配餐楼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监局颁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截图证明。(注意:须提供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4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2.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6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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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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