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2025年-2026年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5本项目为郑州银行2025年-2026年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郑州银行”或“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银行2025年-2026年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项目
2.2(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委托供应商运用合法、合规的方式催促我行信用卡逾期客户归还拖欠款或者结清在我行的信用卡贷款本息。具体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且满足招标人的各项服务质量要求。
2.5服务期限:2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0家中标单位。
2.7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名称 |
逾期期数 |
委托费率标准 |
郑州银行2025年-2026年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项目 |
M1 |
1.50% |
M2 |
7.00% |
|
M3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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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6 |
15.00% |
|
M7-12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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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3-24 |
21.00% |
|
M25+ |
28.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承诺
(1)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有能力且愿意为郑州银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郑州银行业务要求。
(3)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罚款)。
(4)本次采购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5)自愿接受郑州银行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考核和监督管理。
(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的期间内,存在企业高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以上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3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意见和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投标人若是本年度新成立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供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进行打印,查询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前,对具有以下不良信息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查询结果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以下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的不良信息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与1家银行类机构合作过信用卡催收类项目的案例(需出具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一张对应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该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署盖章页)。
3.7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服务人员(包含项目经理)不少于11人。项目经理需具备至少有3年(含)及以上的银行信用卡逾期催收管理经验,其他人员须具有1年(含)及以上银行信用卡逾期催收项目经验。(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和配备人员的简历,格式自拟)。
3.8办公场所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满足本项目开展需要的硬件设施(需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公司办公场所照片;办公场所若以个人名字租赁,需以法人、负责人名义租赁,提供个人与机构关系证明;办公场所产权所属若为个人,需以法人、负责人名义购买,提供个人与机构关系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6日00时00分到2025年02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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