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安福特整车基地物流零部件智能化配送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5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安福特整车基地物流零部件智能化配送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长安福特整车基地物流零部件智能化配送升级改造。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安福特整车基地物流零部件智能化配送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安福特整车基地物流零部件智能化配送升级改造项目:

1合格的投标人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技术水平和经营业绩,服务质量和信誉高;

1.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未在长安汽车、福特中国、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黑名单范围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若有虚假,招标人将不退还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若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招标人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单方撤销合同并从候选人名单中选择其他单位中标,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可向其索要违约赔偿。

1.6供应商投标书中应根据企业情况提供《CAF-S-P19-008-R006承包商安全准入审查清单》要求的资料,供甲方审查。

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内容、格式由投标人自拟,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1.7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投标。投标方应具备有类似设备设计、制造能力和交付经验,投标时,需提供至少1份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2份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为国内汽车总装或焊装车间(厂)提供过类似设备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的物流转运AGV项目(含供货范围且对应的项目终验收相关证明或相关收货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2月12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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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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