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坪上煤业地面生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2-05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坪上煤业地面生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268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折旧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坪上煤业地面生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坪上煤业地面生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
标段(包)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数量 |
质保期 |
备注 |
1 |
地面生产系统改造(正弦滚轴筛) |
80mm正弦滚轴筛、13mm正弦滚轴筛 |
1套 |
1年 |
|
2 |
地面生产系统改造(配电柜) |
GGD型 |
5台 |
1年 |
|
3 |
地面生产系统改造(带式输送机驱动设备) |
FTYB90-2.5-800×1000 |
1套 |
1年 |
3台功率90kW,1台功率为37kW,电压等级1140V 风冷、带配套风机 |
4 |
地面生产系统改造(双齿辊破碎机) |
2PLF700×1500 |
1套 |
1年 |
|
5 |
地面生产系统改造(香蕉型直线振动筛) |
2ZXF3061 |
1部 |
1年 |
注:以上设备规格型号供参考使用,并且应选择相当于或高于此标准的配置,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使用单位设备库或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协议签订后60天完成设备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坪上煤业地面生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设备整机配套能力的生产厂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地面生产系统设备供货业绩(供货内容中包含正弦滚轴筛或配电柜或带式输送机驱动设备或双齿辊破碎机或香蕉型直线振动筛)。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5日17时30分至2025年02月1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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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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