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四川成都创新业务系统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2-05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中国联通四川成都创新业务系统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第二次);
1.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拼接屏及LED屏幕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1.3 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262768.17元。
1.1.4 设备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货且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1.1.5设备的保修期:自采购人签发《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的3年,在保修期内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供免费服务。
1.1.6 到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1.7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1.8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不含税总价合计不得高于236491.35元,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主体资格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2 发票开具要求:应答人须承诺结算时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制造商/代理商要求:本项目的产品供货商必须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应答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应答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主设备(拼接屏、led屏幕)唯一授权函和制造商资格声明。
2.4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经营状况具备可持续性,不存在履约风险。(提供承诺书)
2.5信誉要求: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结果为准)
2.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2.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黑名单要求: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的禁入型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5日2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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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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