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浮码头防滑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趸船面层、侧面及引桥出现大面积锈蚀,需对锈蚀部位进行全面防腐提升,对趸船和引桥面层采用柔性防滑处理。
2.2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依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3计划工期:2个月(2025年6月1日-7月31日)
2.4招标范围:浮码头防腐防滑施工,对锈蚀部位进行全面防腐提升,对趸船和引桥面层采用柔性防滑处理。
2.5本项目最高拦标限价为1300702.35元
2.6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验收、工程联络督导、后续服务及因施工造成的破坏进行恢复等一切费用。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3.9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需具备具备住建部门或中国腐蚀控制协会颁发的安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
3.1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防腐工程相关证书。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5年2月6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1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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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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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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