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核建中核华兴华誉福清核电厂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光缆材料常规采购公告

2025-02-05

 

1. 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福清核电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集控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光缆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 公开询价 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的供货、包装、运输、交货等全部内容。

2.2数量、规格等: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执行标准

单位

数量

1

光缆

GYTA53-8B1.3   

/

GB 51158-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10200

2.2.1、本数量为暂估数量,如有局部变化,具体结算数量以项目部实际需求量及实际确认的到货量为准,应答方不得因任何理由提出因数量变化的索赔及调价。

2.2.2、应答报价单价为综合固定单价,合同期内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税额按实调整。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出厂原价、装运费、保险费、保管费、文件资料编制费、增值税等、人车保险费、行政规费等与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方负责现场卸车。

2.2.3所有材料进场时需按相关国家标准提供合格证、出厂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文件。

2.3交货期及要求:根据现场进度分批供货,每批没有最少发货量限制,每批发货规格、数量、时间以项目通知为准,要求必须满足项目进度需要,首批交货时间暂定2025年2月24日。每批材料在发货前,需提前与现场负责人联系,经现场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发货,并告知发货清单(规格型号、数量等)及到达现场的确切时间,以便现场提前安排卸车事宜

2.4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的方式。

3.2应答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个体户、社会组织等非法人单位。

3.3本次采购接受贸易商应答。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目前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6贸易商:按照本公告附件1清单提供文件,并且保证所有文件均信息真实、处于有效期内。所提供文件按照附件2的规则评分,获得60分以上视为具备本次采购的应答人资格。(贸易商应答时适用,已经被采购人评为本次采购物资合格供应商的无需提供)

3.7生产商:按照本公告附件3清单提供文件,并且保证所有文件均信息真实、处于有效期内。(生产商应答时适用,已经被采购人评为本次采购物资合格供应商的无需提供)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应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4日起至 2025年2月13日1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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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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