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捷公司物流事业部清远仓库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5-02-061.1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2台9.6米货箱重型柴油厢式货车。
(2)※交货时间及地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25个自然日内交付,将车辆交到清远市指定地点(我司指定的清远市清城区仓库),要求完成上牌(临时牌照或正式牌照,广州牌照)后交付使用;
(3)预算金额:610200元(含税);
1.2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10200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独 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1.1) 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1.2)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报价。代理商/经销商报价的,应提供有效期内代理商/经销商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具备近2022年1月1日至今全同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国内货车销售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200万元(含)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响应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2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响应文件一律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采购文件获取
4.1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2月06日12时00分至2025年02月1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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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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