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一医院2024年神经内科、呼吸内科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2-06项目编号:FJFRPT
项目名称:2024年神经内科、呼吸内科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所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
预算金额: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880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880000.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 8800.00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多参数心电监护仪(一拖十) |
10.00 |
880000.00 |
套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6日 至 2025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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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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