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61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2025年度试剂耗材维修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4,970,000.00元 |
最高限价:497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50106-1 |
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2025年度试剂耗材维修项目 |
4970000 |
4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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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试剂耗材等采购,其中包含试剂、化学试剂、实验普通耗材、专用耗材、标准样品、有证标准物质、普通耗材钢瓶气等产品,分为6组,共计535项内容。
具体货物清单 详见“第六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货物应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采购人要求。
5.3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特殊试剂或耗材根据厂家质量保证期执行)。
5.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6、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2月07日 至 2025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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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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