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增设1台卸船机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增设1台卸船机项目招标人为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卸船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增设1台桥式抓斗卸船机,额定能力为2500t/h(铁矿石),轨距30m,外伸距45m。
2.2招标范围: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增设1台卸船机项目全部内容,主要包括卸船机主体结构、供电及照明系统、控制通信系统、洒水除尘系统、消防设备和器材、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集中润滑系统、安全装置及限位、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新增卸船机安装在既有码头结构上,防风装置利用码头既有设施,新购卸船机轮压及轮系布置需满足既有水工结构的承载能力,新增卸船机采用单回路10KV电源供电,引自已建1#变电所。 2.3 建设地址: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矿一和矿二泊位。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60天内完成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所有材料、相应文件及技术资料经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投入使用的期限,不含自动化消缺提升的时间,消缺提升完成时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540天内)。 2.5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双方最终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A);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额定能力为1500t/h及以上桥式抓斗卸船机整机制造安装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资信良好,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07 09:00至2025-02-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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