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呼吸科一区、二区医用设备带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2-06项目名称:呼吸科一区、二区医用设备带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0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呼吸科一区、二区医用设备带升级改造项目 |
1.00 |
225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其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6日 至 2025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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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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