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通信段气体灭火消防系统运用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2025-02-05呼和浩特通信段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通信段气体灭火消防系统运用维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呼和通信段气体灭火消防系统运用维修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2.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报价单位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维修资质,且已完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查询),投标单位提供的资质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如是代理商除了提供气瓶检测厂家的相关资质{包括应具备七氟丙烷气体更换、充装能力和相应资质;应是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气体定期检验机构核准证书且核准项目与检验气瓶一致的检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人员)}外,还需提供气瓶检测厂家授权。气瓶检验时应按《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4.报价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资金、专业技术能力。 5.报价单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报价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报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报价单位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9.要求报价单位具有类似消防设施检测整修、气瓶检测的施工作业经验,并提供一份近3年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整修业绩证明(成交通知书、合同、发票等复印件)。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从2025年2月5日17时30分起至2025年2月11日09时3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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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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