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国脉大厦、国信大厦等8处楼院消安防维保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5-02-06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5年国脉大厦、国信大厦等8处楼院消安防维保服务项目,本次采用自购方式,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此合同下进行国脉大厦、国信大厦等8处楼院消安防维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5年国脉大厦、国信大厦等8处楼院消安防维保服务项目询比内容包括国脉大厦、国信大厦A栋、214通信大厦、物资仓库(无锡物资采购中心)、黄巷办公楼、国数一二期、马山算力中心、锡沪路、兴竹数据中心及其他建筑楼宇消安防系统配套等处楼院消安防维保服务工作。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945900元(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本次询比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5年国脉大厦、国信大厦等8处楼院消安防维保服务项目

详见询比文件

……

1.2.1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945900元(含税)。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3服务地点:无锡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1.2.5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为100%,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本项规定。

2.4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5 业绩要求: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供应商承担过至少1个单份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消防设施维护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或销售明细页】,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或发票必须对应,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2.6 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符合应急管理部(2019)88号文中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同时须提供应急管理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https://shhxf.119.gov.cn/)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查询截图。提供截图。

2.7 人员要求:供应商至少为本项目提供5人服务于本项目,含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证书,其余人员至少2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以下证明材料:(1)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以上人员自2024年9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提供为多人社保信息汇总材料,请于证明材料中用明显标识标注出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所在项,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3)供应商需承诺如成交,所提供人员将进驻本项目项目组参与本项目工作,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9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2月7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2月11日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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