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白江区邮政综合楼外墙排危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06
2.采购项目名称:青白江区邮政综合楼外墙排危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4.建设地点:成都市
5.建设规模及内容: 详见图纸、清单
6.建设工期:90 个自然日
7.招标范围:(1)外墙排危改造:规模约2000 平方米。拆除原有外墙瓷砖及抹灰,外墙防水处理,外墙抗裂砂浆挂钢丝网抹灰,外墙真石漆。

(2)女儿墙加固工程:拆除原女儿墙,新建女儿墙。

(3)屋面防水工程:规模545 平方米。屋面卷材防水及保护层。

(4)局部更换破损开裂的幕墙玻璃。

以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8.标段划分:1 个标段
9.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说明文件的要求。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评定合格标准。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已落实。项目最高限价为826028.08 元。

三、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专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七)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九)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十)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付款需备注供应商公司名称。供应商自2025 年2 月7 日至2025 年2 月10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如下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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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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