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润滑油系统清洗项目公告

2025-02-06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润滑油系统清洗,已由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党委会【2024】第23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容量为4*320MW,汽轮机主机油箱采用集装结构,内部污油区与净油区用隔板隔开,在污油区有两只筒形滤网,以使回油经过滤后进入净油区、油泵、油管集装于净油区。主机润滑油冷却器为立式冷却器,密封油系统有氢侧油箱一台以及其它附属设备。主机油箱最大有效容积:38立方米,正常运行容积: 32立方米。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汽机主机润滑油系统清洗工作包括水清洗、油清洗二大内容,清洗范围为主机润滑油系统、顶轴油系统、调速保安油系统、空侧密封油系统、氢侧密封油系统的所有管道。临时管道及DN10mm以内的管道应采用高高压水进行清洗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58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润滑油系统清洗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内容需体现机组容量大小,如果合同里没有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其他机组容量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2-6 17:30至2025-2-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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